ISO标准是指由『 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 ISO) 』制订的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一个由国家标准化机构组成的世界范围的联合会,现有140个成员国。根据该组织章程,每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有代表性的标准化团体作为其成员,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以CSBTS名义国参加ISO活动。
历史:
ISO的前身是国际标准化协会(ISA),ISA成立于1926年(1926年美、英、加等七国标准化机构第三次代表联席会议决定成立国际标准化协会,并于1928年成立)。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迫使ISA停止工作。战争结束后,大环境为工业恢复提供了条件,于是1946年10月,来自25个国家标准化机构的领导人在伦敦聚会,讨论成立国际标准化组织的问题,并把这个新组织称为ISO,即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的简称。会议一致通过了ISO章程和议事规则。1947年2月23日ISO开始正式运行,ISO的中央办事机构设在瑞士的日内瓦。中国既是发起国又是首批成员国。
宗旨:
其宗旨是:在世界范围内促进标准化工作的发展,以利于国际物资交流和互助,并扩大知识、科学、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合作。其主要任务是:制定国际标准,协调世界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与其他国际性组织合作研究有关标准化问题。
组织机构:
ISO的组织机构包括:ISO全体大会、主要官员、成员团体、通信成员、捐助成员、政策发展委员会、合格评定委员会(CASCO)、消费者政策委员会(COPOLCO)、发展中国家事务委员会(DEVCO)、特别咨询小组、技术管理局、技术委员会TC、理事会、中央秘书处等。
ISO的组织机构分为非常设机构和常设机构。ISO的高权力机构是ISO全体大会(General Assembly),是ISO的非常设机构。1994年以前,全体大会每3年召开一次。全体大会召开时,所有ISO团体成员、通信成员、与ISO有联络关系的国际组织均派代表与会,每个成员有3个正式代表的席位,多于3位以上的代表以观察员的身份与会;全体大会的规模大约200~260人。大会的主要议程包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活动情况、ISO的战略计划以及财政情况等。ISO中央秘书处承担全体大会、全体大会设立的4个政策制定委员会、理事会、技术管理局和通用标准化原理委员会的秘书处的工作。自1994年开始根据ISO新章程,ISO全体大会改为一年一次。
ISO的主要官员有5位,他们是:ISO主席(President);ISO副主席(政策)(Vice President,Policy),ISO副主席(技术)(Vice President,Technical Management);ISO司库(Treasurer);ISO秘书长(Secretary-General),所有主要官员由理事会任命,享有终身任期;ISO秘书长负责主持ISO的日常工作。
技术活动
ISO的技术活动是制定并出版国际标准(International Standards)。ISO的工作涉及除电工标准以外的各个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活动。进入九十年代以后,通信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展现出快速的发展趋势,成为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信联盟(ITU)加强合作,相互协调,三大组织联合形成了全世界范围标准化工作的核心。ISO与IEC共同制定了《ISO/IEC技术工作导则》,该导则规定了从机构设置到人员任命以及各人职责的一系列细节,把ISO的技术工作从国际一级到国家(Member body)一级再到技术委员会(Technical Committee简称TC)、分委员会(Sub-Committee简称SC),后到工作组(Working Group简称WG)连成一个机的整体,从而保证了这个具有140个成员国、2850个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及工作组和30000名专家参加的国际化庞大机构的有效运转。ISO已经发布近14000项国际标准、技术报告及相关指南,而且尚在不断增加之中。为制定这些标准,平均每个工作日有15个ISO会议在世界各地召开。
ISO的工作引起了各国际组织的兴趣,535个国际组织与ISO的技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建立了联络关系。为沟通信息,ISO建立了情报网(ISONET),已经有82个国家的标准信息中心向该网提供快速存取,网络已经收入500000件标准、技术法规和其它标准类出版物,有10750个国际标准和2700个国际标准草案的录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