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人才是咨询业重要的资本,公司与政府各主要部门、各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众多高校建立起长期的合作关系,信息渠道畅通,在项目运作中能够调动更多的资讯和助力。
当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T作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其最大特点就是机制上的“自批评自己”。行政机关是典型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导致有些评估结论缺乏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山西大学教授廉如鉴尖锐地指出,“我们很难指望一个建设项目报(建)批单位,一面撰写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一面在风险评估报告中作出暂缓建设、停止建设的结论;我们很难指望一个政府部门,一边制定新的社会管理政策,一边又在风险评估报告中承认自己制订的方案有很大的社会风险”。破解这一难题,必须走社会稳定风险第三方评估之路。李克强总理说,第三方评估避免了政府工作评价的“自拉自唱”,有利于加强政策落实的监督和推动,提高了政府公信力。第三方评估是实现评估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有效途径,也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研究和发展方向。
从西方_家实行第三方评估的经验看,第三方是指处于第一方(评估主体)和第二方(评估客体)之外的中立方。由于第三方与第一方、第二方都不具有任何隶属关系,也不具有任何利益关系,所以一般也会被称为“独立第三方”。在西方一般由专业评估机构或研究机构充当第三方。我国对第三方的理解有别于西方闻家的理解,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包国宪说:第一方评价是对政府部门组织的自我评价;第二方评价是指政府系统内上级对下级的评价,属于内部评价;第三方评价是指独立于政府及其部门之外的一方组织实施的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第三方是指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和政府主管、决策、审批部门’】没有任何隶属关系以及利益关系的组织。第三方的主体可以是多样的,包括受委托的研究机构、专业评估组织、中介组织、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公众代表等。在第三方实施评估的情况下,重大决策的提出、重大政策的制定、重大项0的报建、重大改革的牵头、重大活动的组织等有关部门仍然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仍然要对评估过程实施监督、对评估结果负责。
第三方评估具有中立性和独立性,体现在第三方评估机构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和政府主管、决策、审批部n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也没有相关的利益关系,评估工作不受委托机关或行政机关的干预,反映问题时没有顾虑,能够遵从实事求是原则,站在客观、为民的角度,评估人员凭良知依法、独立作出评价,并向政府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样既能对政府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又能得到民众的认可。第三方评估具有公正性和客观性,克服了评估内容取舍、评估程序、评估责任上的随意性和评雇人员的利益驱动、自身偏好,是单一“运动员”的角色,必须接受“裁判员”的评判,最大限度保证了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公平公正性。第三方评估机构具有丰富的评估实践经验,专业的评估人员,科学的评估方法,克服了政府部门评估经验不足、专业人才不足、专业技能不足的缺陷,加之评估身份的中立性,评估结论的公正性,确保了评估报告的权威性和科学性。